通知公告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度临床、管理和其它专技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56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是省属重点口腔医学教育和医疗保健基地。1984年建口腔医学系,1997年建成附属口腔医院,2005年经省编办批准挂牌安徽省口腔医院。医院是安徽省唯一的省级三级口腔专科医院,依托安徽医科大学雄厚的资源优势,已成为安徽省口腔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中心。

医院除高新总院和梅山路院区外,设有政务区门诊部、包河区门诊部、滨湖门诊部、庐阳门诊部和望湖城门诊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根据现有队伍结构和工作需要,招聘临床、管理和其它专技工作人员19名。硕士研究生采用人事代理管理,本科生采用合同制管理。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英语要求:硕士研究生通过英语六级或达到英语六级水平(英语六级分数≥425或TEM-8≥60或雅思≥6.0或托福(internet-based)≥80或托福(paper-based)≥550),本科生通过英语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

2.年龄要求(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2025年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2025年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根据岗位需求需要招收历届毕业生的,年龄在应届毕业生年龄的基础上放宽3岁。

另外,根据《我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退役士兵参加招录(聘)时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时间以士兵服现役期限作为依据。

3.学历要求: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以国(境)外学历应聘的报考人员,学历须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4.岗位资格证书:临床岗位需医师资格证,含截止报名时已通过考试,能提供成绩合格证明者。部分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含202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

5.202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非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临床医师,可报考我院2025届应届硕士岗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所报岗位需求专业保持一致,年龄及其他要求参照2025届应届硕士岗位要求,并要求最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工作经历要求:社会人员招聘要求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要求正式在职在岗工作经历,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含进修、短期培训等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要求。

7.专业和职称要求:所学专业须与各岗位招聘需求一致;社会人员招聘要求具有相应岗位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详见具体招聘岗位要求。

8.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要求最迟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届时若不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名(https://www.exapt.cn/)。统一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9:00至2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5年2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定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计划数与确定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公告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2月20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生可于2025年2月27日-2月28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见附件,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3月1日,笔试具体地点等相关安排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考生可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

4.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多人并列,均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及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心理健康测评和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

2.原则上本人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考生无法按时来我院现场资格审核,可将本人所有报名审核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交由他人,委托他人代为现场审核。凡委托他人代办理现场审核的考生,务必提供书面委托书一份,写明考生和被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事项,考生手写签字,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1)笔试准考证(此件不需要装订);

(2)网上报名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4)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

(5)所有学历的学信网的学籍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验证报告(学籍及学历验证可通过学信网申请,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学位验证可通过学位网申请,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cn/);海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6)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

(7)学校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齐全,注明所学专业方向及导师);

(8)英语等级证书;

(9)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10)规培证明(由学院或培养单位教学部门盖章);

(11)职称证书(高、中、初级资格证和聘任证书);

(12)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心理健康测评

未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心理健康测评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医院网站通知。

2.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及专家提问两个部分。考生需准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包括学习经历、工作或实习经历、学术成果情况、掌握技能情况、获奖情况五个方面。考生自我介绍期间不得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或导师信息等身份标识信息。

3.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各考官所评分数,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其余考官评分相加后加以平均,计算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回避等方面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八、签约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医院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办理入职报道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招聘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5172126(人力资源部)

2.监督电话:0551-65160396(纪委办公室)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4.查询网站: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http://ahskqyy.ahmu.edu.cn/index.aspx)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

 

 

 

附件: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5年度临床、管理和其它专技岗人才需求岗位一览表.xlsx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月23日